老年人参加活动出现意外由谁负责
丽水法律咨询
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单位组织活动时,若存在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未作必要风险提示等过错,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,单位构成侵权,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(2)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若因组织管理不善引发意外,应依法对损害后果负责。
(3)公共场所活动中,场所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,未尽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需担责。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
(4)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,也需按自身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。
提醒:活动组织者和场所管理者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老年人参加活动也应量力而行,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老年人参加活动出现意外,责任承担的确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。单位组织活动存在过错,像未提供安全保障、未作风险提示等,要承担侵权责任;个人组织活动,若因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,组织者担责。
2.公共场所活动,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管理者担责;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承担补充责任。
3.若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,自身也需担责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单位和个人组织活动前做好安全规划和风险提示;公共场所管理者加强安全保障;老年人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,避免危险行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老年人参加活动出现意外,责任承担要依据活动组织者、场所管理者以及老年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判断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若活动由单位组织,单位存在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未进行必要风险提示等过错时,需承担侵权责任;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有安全保障义务,因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发生,组织者担责。在公共场所参加活动,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管理者担责;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若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执意进行危险行为,自身也需担责。生活中活动情况复杂,若遇到此类责任认定难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单位组织活动:单位要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做好必要风险提示,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侵权责任。
(二)个人组织活动:组织者需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,加强活动的组织管理,降低意外发生风险。
(三)公共场所活动:场所管理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若有第三人致害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
(四)老年人自身:应遵守活动规则,避免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意外,否则需承担一定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单位组织活动,若单位有过错,像没提供安全保障或风险提示,单位担责。
2.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有保障安全义务,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,组织者担责。
3.公共场所活动,管理者没尽安全义务致老人受损,管理者担责;若第三人造成损害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有过错的,承担补充责任。
4.老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做危险行为,自己也要担责。
(1)单位组织活动时,若存在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未作必要风险提示等过错,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,单位构成侵权,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(2)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若因组织管理不善引发意外,应依法对损害后果负责。
(3)公共场所活动中,场所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,未尽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需担责。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
(4)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,也需按自身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。
提醒:活动组织者和场所管理者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老年人参加活动也应量力而行,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老年人参加活动出现意外,责任承担的确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。单位组织活动存在过错,像未提供安全保障、未作风险提示等,要承担侵权责任;个人组织活动,若因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,组织者担责。
2.公共场所活动,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管理者担责;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承担补充责任。
3.若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,自身也需担责。
解决措施与建议:单位和个人组织活动前做好安全规划和风险提示;公共场所管理者加强安全保障;老年人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,避免危险行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老年人参加活动出现意外,责任承担要依据活动组织者、场所管理者以及老年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判断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若活动由单位组织,单位存在未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未进行必要风险提示等过错时,需承担侵权责任;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有安全保障义务,因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发生,组织者担责。在公共场所参加活动,场所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年人损害,管理者担责;损害由第三人造成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未尽义务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若老年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阻执意进行危险行为,自身也需担责。生活中活动情况复杂,若遇到此类责任认定难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单位组织活动:单位要提供安全保障措施、做好必要风险提示,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侵权责任。
(二)个人组织活动:组织者需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,加强活动的组织管理,降低意外发生风险。
(三)公共场所活动:场所管理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若有第三人致害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。
(四)老年人自身:应遵守活动规则,避免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意外,否则需承担一定责任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单位组织活动,若单位有过错,像没提供安全保障或风险提示,单位担责。
2.个人组织活动,组织者有保障安全义务,组织管理不善致意外,组织者担责。
3.公共场所活动,管理者没尽安全义务致老人受损,管理者担责;若第三人造成损害,第三人担责,管理者有过错的,承担补充责任。
4.老人自身有重大过错,如不听劝做危险行为,自己也要担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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